广汕路延长线(龙洞--大观路)道路交通工程招标公告-2006年7月7日

2007-08-18

根据市政府要求,按穗发改城[2005]31号文批准,广汕路延长线(龙洞~大观路)道路交通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地   址:沙面南街1号之一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广汕路延长线(龙洞~大观路)道路交通工程

四、建设地点:广汕路延长线

五、建设规模:道路全长6.57公里,宽60米,双向六车道主道+四车道辅道

六、工期:30日历天

七、总投资:450万元 八、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九、招标内容:道路交通工程施工

十、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06年7月6日~2006年7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257481 

十二、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十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相应交通产品生产能力和施工安装能力的企业;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2003年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或以上的交通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6、凡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报名时带齐上述1~5项资格证明原件核对)。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因腐败或欺诈行为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报名

十六、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执行,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申请人,方法如下: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七、报名投标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2、申请函;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带原件核对)。

十八、说明:

1、各投标申请人按以上资料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候选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的在职员工,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及报名工作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

5、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6、业主保留要求投标单位对资审文件澄清的权利;

7、本工程将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文规定设置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以前予以公布;

8、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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