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省道漳湖段(K0+000-K3+988.07)拓宽改造一期工程招标公告-2006 年11月6 日
项目编号:FJGJZ-09-04
1、长乐市交通局拟建的201省道漳湖段(K0+000-K3+988.07)拓宽改造一期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省道漳湖段(K0+000-K3+988.07)拓宽改造一期工程
工程性质: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拓宽)
工程规模:全长 3.988公里。一期道路两侧各拓宽一个宽3.75米行车道和1.5米土路肩,路基拓宽至18米; 技术标准:二级公路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资概算: 约400 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建设地点:201省道漳湖段
建设工期:90 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 公路专业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 50 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95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或直接登录福建招标采购网,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11 月 13 日上午12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 2006 年11月13 日下午5时前在福建招标采购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8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办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6 年10月31 日至 2006 年11月6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计),地点: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58号永兴洋房6#楼三层)。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长乐市交通局
联系人: 王先生
地 址:长乐市西区菁华园10座
电话/传真: 0591-28825276
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聂先生、林小姐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58号永兴洋房6#楼三层
电 话:0591-87336515 、0591-87336165
传 真: 0591-8733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