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中型清障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07-08-18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因维修养护工作需要,拟采购中型清排障设备,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川高路函[2006]353号文批准立项、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建便[2006]320号文批准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对成渝高速公路中型清排障设施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信封法评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本公路项目起于成都,经资阳、资中、内江、隆昌等地,全长226公里,到隆昌商家坡与重庆段连接。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山重),设计行车速度80(60)公里/小时。本采购项目划分为A一个合同段招标。供货数量为二台25吨清障车,供货时间不超过80天,供货地点为成渝高速公路营运中心(成都市)。所购车辆须在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上登载,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

  2、资质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完成合同的生产、供货能力的国内及国外进口组装,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出售:投标人于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O(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标前会议: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准时出席:

  标前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2日9时(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地点: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送交:投标文件送交的截至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面交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A合同:2万元(银行汇票或现金转帐)的投标担保,并应取得招标人的有效票据。

  7、招标信息发布地点: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27527

  传真:(028)85527527

  联系人:青良驹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南郊公园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187513605037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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