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工程路面工程招标公告-2007年1月9日
截止日期:2007-02-02
所在省份:浙江
招标内容:
浙江省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浙江省计委浙计函『2003』266号批复,并已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
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路面工程施工经历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工程路线全长19.039km,沥青砼路面,一级公路标准。本项目路面预计工期10个月(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可于2007年1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到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处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2000元(含招标专用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各合同段的投标人派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出席现场考察(交通工具自备)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考察集合地点: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地点:永嘉县招投标中心。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2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
7、投标人应在2007年2月1日下午15时前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陆拾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至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出具银行汇票的银行级别: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261103059-1008。
招标人开户名称:永嘉县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招标人: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阳光大厦B幢1402室
邮 编:325102
联系人:戴送强 王旭智
电 话:0577―67990237 0577―67990223
传 真:0577―67992802
招标人: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