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交安工程资格预审公告-2007年3 月12日
四川省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交通部批准修建,其土建工程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部省补助及国内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K11+400-K162+550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 标 人: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区
邮 编: 610041
电 话: 028-66027302
传 真: 028-66027300
联 系 人: 罗俊、杨军川、曾江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四川省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攀枝花市境内,路线起于西昌市黄联关镇,经德昌县、米易县、盐边县,止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路线全长162.8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有24.5m、22.5m两种,设计时速分别为80km/h、60km/h。本次招标范围为K11+400-K162+550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划分为JA1、JA2 、JA3、 JA4等四个合同段进行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标志、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百米桩、波形梁护栏、隔离栅等,合同工期为10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三、申请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的具体合同段、起止桩号、工作内容、资质条件、工程业绩要求见下表:
合同段编号
起止桩号
路线长度(公里)
工作内容
资质条件
JA1
K11+400~K50+000
38.60
交通标志、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百米桩、波形梁护栏、隔离栅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高速公路),近五年内曾独立承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在二个及以上且累计长度达80公里以上。
JA2
K50+000~K88+000
38.00
JA3
K88+000~K125+840
37.84
JA4
K125+840~K162+550
36.71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于2007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2 日(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每份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七、送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07年 4 月 2 日9∶00-11∶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7年 4 月 2 日12∶00(北京时间),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室,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在下一阶段招标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九、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不确定申请具体合同段,但需要申明拟申请合同段的个数(最多不能超过2个)。通过了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参与投标的具体合同段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在监督机关人员的监督下用计算机程序随机确定,在下阶段招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申请人可参与投标的具体合同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通过2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十、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申请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5年内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