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径公路改建工程预审公告-2008年8月27日

2008-08-25
        1.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径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000~K1+069.383, K18+450.000~K19+514.656)已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批准初步设计(东交[2008]39号)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省市交通补助及区政府投资。
  2. 受东西湖区新径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径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000~K1+069.383, K18+450.000~K19+514.656)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首先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凡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径公路改(扩)建工程位于武汉市境内,是武汉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组成部分。采用不封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全线为平原微丘区地形,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分两个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桥涵构造物和路面等工程。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表1。
  标段划分表 1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备注
  XJSG-1 K0+000.000~K1+069.383 1.07 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
  XJSG-2 K18+450.000~K19+514.656 1.06
  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只能对其中一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8月21日至8月27日9:00~12:00和13:30~16:00(节假日除外)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对所申请的合同段不得调整。
  5. 潜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和协助,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潜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潜在投标人应于2008年9月4日9:00~12:00(北京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迟到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9. 招标代理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凡对上述招标提出询问,请函告或打电话、传真给招标人,地址如下:
  招 标 人:东西湖区新径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原三店农场场部(金山大道旁)
  邮 编:430040
  电 话:027-83240935
  传 真:027-83240935
  联 系 人: 丁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办事处)
  邮 编:430033
  电 话:027-83602873
  传 真:027-83609137
  联 系 人:曾先生 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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