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瑞国道主干线(贵州境)镇宁至胜境关公路坝陵河大桥结构运营安全监测系统实施招标公告

2008-10-15
沪瑞国道主干线(贵州境)镇宁至胜境关公路坝陵河大桥结构运营安全监测系统实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瑞国道主干线(贵州境)镇宁至胜境关公路坝陵河大桥已由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4]306号文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坝陵河大桥结构运营安全监测系统实施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瑞国道主干线(贵州境)镇宁至胜境关公路坝陵河大桥(主跨1088m的钢桁梁悬索桥)结构运营安全监测系统实施,范围涵盖整个主桥。
具体内容为:
(1)监测系统的传感测试设备、数据采集设备、供电通信设备、光纤网络、服务器等内外场硬件设备和附属设施、缆线的采购、运输、开发、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监测系统所需的全部操作系统、数据库、商业及二次开发应用软件等的采购、研发、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3)系统投入运行24个月维护期的系统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
3.3投标人在在过去5年(2003~2007)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一座跨径在800米以上悬索桥的结构安全监测系统的实施工作。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过结构监测系统的实施服务工作;其他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应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17楼(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0月23日11时,集中地点:坝陵河大桥镇宁岸;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 10月24日11时,地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17楼(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5.3逾期送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贰拾万(¥200000.00)元,担保形式为现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
开户行名称: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帐号:52001413736050001676;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投标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550004
联 系 人:柴先生、林先生
电 话:0851-5992724、5992716
传 真:0851-6506025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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