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

2008-10-24
1、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辛集服务区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8】177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石黄高速公路2008年专项养护资金。受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承揽能力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
  辛集服务区匝道拓宽改造和服务区广场路面拓宽改造。
  3、施工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均为 2008 年 11月23日,预计工期: 6个月。
  4、资质要求和相关规定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确认)”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资参股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于2008年 10 月23日至 10 月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601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收取人民币 1200 元(含电子招标文件一份),售后不退。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5万元投标担保,电汇、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限同城)均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恒丰大酒店会议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9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以电传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并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


  招标人: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 050031           邮 编:050081
  电 话: 0311- 85068811-20334    电 话:0311—83086930、83086982
  传 真: 0311- 85061869       传 真:0311—83086930
  联系人: 李 淑 杰 马龙       联 系 人:常华蔷、王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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