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道路建设投资人招标公告

2008-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其城市西部快速路、龙港路道路建设工程BT(建设-移交)模式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秦皇岛市。
  2、招标项目内容:城市西部快速路、龙港路道路建设工程的道路、桥涵、管线、绿化及相关附属的BT投资建设。
  3、建设规模:
  ⑴城市西部快速路,长约10.8公里,投资估算约11亿元;
  ⑵龙港路道路建设工程:北环路-建设大街,长约3.6公里,投资估算约1.5亿元。
  4、回购期限: 5 年。
  二、开竣工时间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 3 月开工, 2010 年 7 月竣工。
  三、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⑵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委托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⑶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⑷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随同投标报名资料原件(投标报名时提供)一起递交。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报名。
  五、为保证招标人能够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本项目要求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不能满足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⑴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⑵投标申请人提供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应提供全体成员单位的这二项证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⑷其它满足“投资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报名时最好提供相关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七、报名时间:2008年 11 月10日~2008年 11 月 1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朱丽文
  联系电话:0335-30258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
  联 系 人:吴红亮 13933691895 裴召银 13785078598
  办公电话:0335-3691525 传真:0335-36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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