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夏家营至汾阳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2009年3月24日
夏家营至汾阳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经山西省交通厅批准,由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建设,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材料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夏家营至汾阳高速公路是青岛至银川国道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西省“九横九环”公路主骨架中的一横,又是吕梁市出口路的主要路段,起点接太原至祁县高速公路,终点与汾阳至军渡高速公路相连,并与国道307线、汾阳至孝义一级路及在建的和榆平高速公路形成网络。本改造项目起点为青岛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K572+000处,去除原设计断链后,终点为K625+925处,主线路线全长53.925公里,及交城、开栅、文水、杏花、汾阳五处互通和互通连接线19.4公里。全线路面进行改造,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面层。高速公路标准,行车速度100km/h。
二、招标范围
2.1、货物的提供;
2.2、货物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
2.3、售后服务。
三、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详见附件。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4.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公路建设供货业绩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1.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段中进行投标;
4.1.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5、投标人提供的沥青产品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7、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太原市并州南路65号北办公楼三楼(省交通物资供应总公司院内) 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1~2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实现1个合同段的中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体育路351号北方宾馆七楼会议室。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 标 人: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汾阳市西河北路
邮 编:030220
电 话:0358-7233281
传 真:0358-7226504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5号
邮 编:030012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联 系 人:唐女士 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