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Ⅲ土方工程第Ⅱ标段招标公告-2009年10月27日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漳州市
招标内容: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Ⅲ土方工程第Ⅱ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Ⅲ土方工程第Ⅱ标段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0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蓝田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长约600米,土方工程约50万立方米。投资估算7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及土方工程(含土石方的挖、运、填,各控规点应满足设计高程的要求,达到地块标高均衡),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土石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拆除及爆破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的,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土石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非本市的建筑业企业须按“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到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驻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1日~27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光盘)及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事宜,招标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2003]综77号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账户(若以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主办人为准)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15: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蓝田开发区招商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092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林先生 欧小姐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20335069900100000393511
2 兴业银行漳州分支龙文支行 16109010140000059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80%向招标人收取。
建设单位: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陈刚峰
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