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村道至小山东公路工程招标公告-2009年10月30日
开标时间:2009-11-9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村道至小山东公路工程已由侯交【2009】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村道至小山东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四级公路工程,预算造价约为16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村道至小山东、蒋厝林村道公路工程,(K0+000~K3+732),全长约为3.73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根据闽交建【2007】89号文规定,依法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和法人没有处于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价)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0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民委员会
地 址: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
联 系 人:张村长
电 话:137993807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0层北区
联系人:刘晓欢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 :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账 号:3500161660705250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