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路基土建工程A1~A3、LA1~LA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2009年11月13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09]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贷款占65%。招标人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处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界内,项目起点连接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主线里程17.837公里,支线里程16.186公里。主线及支线樟井枢纽互通至龙湖枢纽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支线龙湖枢纽互通至终点段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全线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300万m3、互通6处、隧道4座、特大桥4座、大桥10座、涵洞27道、通道11处。
本项目高速公路主线K0+998~K8+930与福厦铁路晋江站快速疏解公路(以下简称“疏解公路”)K6+650~K14+886共用走廊带,疏解公路分布在高速公路的两侧,一级公路标准结合城市道路断面,主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50m。疏解公路共线段的路基土建工程与本项目高速公路同步施工,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疏解公路共线段的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146万m3、隧道2座、大桥2座、涵洞8道。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6个标段,其中主线分为四个标段,即A1~A4标段,围头支线分为两个标段,即LA1~LA2标段。本次共招标5个标段,即主线A1~A3标段,支线LA1~LA2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工期(月) |
A1 | 高速公路 K0+000~K4+735 | 4.735 | 土石方200万m3;大桥1152.3 m /3座;涵洞371 m /9座;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157 m /1座;通道95m /2座;隧道1679 m /(0.5+0.5+1+1)。 | 24 |
疏解公路 K6+650~K10+370 | 3.720 | |||
A2 | 高速公路 K4+735~K8+930 | 4.195 | 土石方20万m3;大桥1993 m /5座;互通1处;通道62 m /1座;隧道2070 m /(0.5+0.5)座。 | 24 |
疏解公路 K10+370~K14+886 | 4.516 | |||
A3 | K8+930~K12+640 | 3.710 | 土石方2万m3;特大桥3484.8 m /1座;互通1处。 | 24 |
LA1 | LK0+860~LK9+630 | 8.770 | 土石方97万m3;大桥1423米m /4座;涵洞398米m /10座;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331 m /3座;通道205 m /4座;隧道405 m /1座。 | 24 |
LA2 | LK9+630~LK16+186 | 6.556 | 土石方46万m3;特大桥2823.5 m /1座;涵洞533 m /9座;互通1处;通道52米/1座。 | 24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参投第一组(隧道组)应满足:a、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b、200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5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c、200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长10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②参投第二组(路基桥梁组)应满足:a、200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b、200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10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营体形式申请。
3.3本次招标共分为2组,投标标段分组情况为:第一组(隧道组):A1、A2、LA1标段;第二组(路基桥梁组):A3、LA2标段。投标人可参与1~2个组的投标,但必须对所投组内的每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投标人参投的标段(每个组只能参投一个标段),且在本项目(A1~A3、LA1~LA2标段)中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摇号办法)。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09年11月14日上午8:30,集中地点:泉州市丰泽大酒店一楼大堂(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电话:0595-22550388,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09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地点:泉州市丰泽大酒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于
5.5为防止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投标行为,本项目招标要求:在出售招标文件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即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交通局网站(www.qz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招 标 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泉州市交通局办公大楼一层
邮 编:362000
电话:0595-28278998 传真:0595-28278998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