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0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A、B合同段(二次公告)-2010-1-29

2010-01-26

1、项目名称

宿迁市2010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A、B合同段(二次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4、建设地点

宿迁市 

5、专业

桥梁  招标种类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328  单位m  

投资总额

2800万元 投资币别人民币  

招标内容

A合同段为S121线K219+230处潼河桥和K219+860处龙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其中潼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内容为拆除老桥后新建3*35米组合箱梁桥,桥梁全长111m,桥面净宽11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龙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内容为老桥拆除后新建钢桁架桥,跨径组合为2*25m+66m+2*25m,桥梁全长173m,桥面净宽11m+2*0.5m(防撞墙),主桥采用钢桁架,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B合同段为S324线K197+390处九支渠桥危桥改造工程。其实施内容为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44.04m,桥面净宽净23.5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3*13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A合同段工期为2010年2月20日至9月20日。B合同段工期为2010年2月20日至8月20日。缺陷责任期为工程交工验收后1年。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中标合同段个数不受限制,可同时中标两个合同段。
 

计划开工时间

2010-2-20  计划竣工时间2010-9-20  
 
联系人赵华 蔡大雷  联系电话0527-84355184  
传真0527-84355080  
 
1、报名开始时间2010-1-25 报名截止时间2010-1-29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 至 17: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企业资质
参加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A合同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有钢桁架桥施工经验的单位优先。B合同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桥梁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2、主要人员资质资格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含备用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须配备至少2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须配备至少1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3) 质量、业绩信誉 3、业绩信誉
近3年来,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9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29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3.报名程序: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合同段,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25日至1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申请人需另支付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合同段,开标后返还图纸时退还。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于2010年1月30日上午组织考察现场和开标前会议,集合时间:2010年1月30日8:40,集合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局院内。现场考察完毕即召开标前会议。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会议地点在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8:50,截至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9:00。开标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9:0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B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38700)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收据及退款账号等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38683,84338700。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其它
1.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A合同段履约担保的30%(且不低于50万元)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其它可采用银行保函;B合同段段履约担保的50%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另50%可采用银行保函。
2. 投标人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38707王模。
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资审委员会审阅。
4.招标人联系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808房间(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养护管理科)。
联系电话:0527-84355184,传真:0527-84355080,联系人:赵华、蔡大雷。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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