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10年农村公路项目-2010-3-8

2010-03-02

1、项目名称

宿豫区2010年农村公路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宿豫区顺河镇、皂河镇 

5、专业

路面工程  招标种类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6  单位km  

投资总额

180万元 投资币别人民币  

招标内容

路面清理及浇筑 

计划开工时间

2010-3-30  计划竣工时间2010-5-30  
 
联系人陈洛、吴战 联系电话1585115827、15896305588 
传真 
 
1、报名开始时间2010-3-2 报名截止时间2010-3-8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00 

下午工作时间

15:00 至 15: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自聘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且本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200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路路面或水泥混凝土场地施工业绩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具有宿迁市或宿豫区招投标市场准入证及专职交易员的投标单位 
(5)需携带的材料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委派公司专职交易员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专职交易员证报名并购取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1、 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3、本工程的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人地址:宿豫区交通局院内
联系人:杨 勇 电话:(0527)84465309
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豫区公安局附属楼4楼
联系人:陈洛、吴战
电话:15851158271、158963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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