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新高速公路宿迁段路基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2010-6-21
1、项目名称 | 宿新高速公路宿迁段路基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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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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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宿迁 | ||
5、专业 | 其它 | 招标种类 | 其它 |
数量规模 | 单位 | ||
投资总额 | 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宿新高速公路宿迁段路基工程6个施工标段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联系人 | 谢培倩 | 联系电话 | 0527-84380350 |
传真 | 0527-84380210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6-1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6-21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报名地址: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宿迁市太湖路186号人防大厦裙楼一楼)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清单编制人员应不少于4名,且应具备高速公路类似清单编制项目工作经验,其中至少2名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清单编制工作经验,有高速公路类似清单编制项目经验及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资格。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近3年(2007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较好完成过高速公路清单编制工作且没有发生过重大偏差事故,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报名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宿迁市太湖路186号人防大厦裙楼一楼)。 | ||
预审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 |||
1、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 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不得申请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详细办理程序请咨询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27—84338707。 5、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根据宿迁市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需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审核备案)缴纳。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38695,84338707 6、招标人名称: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229号 联系人:谢培倩 传真:0527-84380210 电话:0527-84380350 邮编: 22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