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龙进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10年7月20日

2010-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龙田镇龙进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清市龙田镇龙进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旧路改造工程,两侧拓宽4M机动车道+4M人行道,设计范围内路线总长约1.2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Ⅲ级主干道。财政审核的工程控制价为7016947元;工程发包价为618773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K0+000—K1+248.137(包含龙进路、龙前路、龙锦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从进场时间起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9.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拷盘)每套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0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福建海峡银行龙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清市龙田镇财政办公室
帐号:100029452170010001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邮编:350015;
电话:0591—85786012传真:0591—8577101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775751,传真:0591-87674640;
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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