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空作业车招标公告-2010年9月28日
1、招标文件编号:PSXZFCGZB(2010)17号
2、招标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
3、采购机构名称: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用途:市政专用
5、采购内容及数量:高空作业车壹辆
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单
7、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8、采购文件取得时间: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及原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进行投标确认过时不予受理;标书售价:1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9、报价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应于2010年9月29日下午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0、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1、开标时间:2010年9月29日下午4: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皮山县财政局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3、招标机构地址:皮山县财政局老办公楼二楼
14、联系人:黄凌帕提姑丽
电 话: 0903-6423952(传真)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皮山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