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湿地环卫推土机、挖掘机招标公告-2010年11月25日

2010-11-0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采购机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1、标书编号:YLCGC2010-002G;
2、招标内容:一标段:湿地环卫推土机一台;二标段:挖掘机一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3、标书发售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初审资质文件,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4室,电话:0912-3283503)购买标书。标书费每标段200元,售后不予退还,供应商可选择标段投标(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标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合格,向综合科现金交存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整。
6、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30前;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榆林市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7、采购单位:榆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项目咨询:薛海兵联系电话:13892256600
8、投标资质要求:
8-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产品代理商在国内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8-2、投标现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8-5、投标人提供投所主要产品制造商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商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8-6、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发改委生产公告;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初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1-2项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标书;
复审:⑴上列1-6项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原件(或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⑵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招标组织机构: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占珉朱仲凯联系电话:0912-3533082
标书发售:李亚玲何志远联系电话:0912-3283503
地址:榆林市新建北路125号(二街原市财政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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