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水南大桥至体育中心沿河道路工程招标公告-2011 年 2月28日

2011-02-24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1]010号
开标时间:2011-03-0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水南大桥至体育中心沿河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建发改投资[2010]171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水南大桥至体育中心沿河道路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进入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闽建筑[2010]37号文)或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闽建筑[2010]72号及闽建筑[2010]136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6〕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2月22日至2011 年 2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建宁县行政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安置房一楼(县广电局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3月4日下午16: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3月7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建宁县行政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建宁县,邮编: 354500
电 话: 15159180668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三楼,邮编:365000
电话: 8223660 传真:0598-8257660
联系人: 葛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开户名称: 建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350016480070525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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