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1年度养护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公告)-2011-4-13
1、项目名称 | 苏州市2011年度养护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公告)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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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苏州 | ||
5、专业 | 公路工程 | 招标种类 | 项目设计 |
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标段 |
投资总额 | 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江苏省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拟对S227常熟段、S340张家港段、S339太仓段等路段进行大中修改造,合计里程约55.79km,现对该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Z-SJ标段。 招标内容为拟改造线路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其中:勘察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工作;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 2、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⑴ 方案设计阶段:2011年5月20日前提交全部方案文件等相关资料; ⑵ 施工图设计阶段:2011年6月20日前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⑶ 在此期间设计人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⑷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不少于2人。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联系人 | 李静、黄胜、郁伟强 | 联系电话 | 0512-69351602、0512-68213585-2401 |
传真 | 0512-69351605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1-4-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4-13 |
上午工作时间 | 09:0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3:00 至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⑴ 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⑵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测)甲级类资质,可将相应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1、本次公告为本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在首次公告期间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若拟继续参加投标,需要重新报名。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右下方的“在线应用服务系统”中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5-52853032)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备案。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1年4月13日23:59时。 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凭单位介绍信与来人身份证明到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写字楼C座18层)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10]742号)由投标人自备。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0: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文件递交地点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绕城高速公路北桥出口向南300米,苏虞张公路西侧)。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投标担保。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