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省道宿迁段交通工程S245-A345-HL合同段-2011-4-28
1、项目名称 | 245省道宿迁段交通工程S245-A345-HL合同段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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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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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宿迁市 | ||
5、专业 | 交通安全设施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30 | 单位 | km |
投资总额 | 6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置地处宿迁市沭阳县,本次招标内容为245省道宿迁段交通工程S245-A345-HL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为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计划工期:2011年5月20日~2011年6月30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1-5-2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1-6-30 |
联系人 | 董自歆、唐显云、陈苏 | 联系电话 | 0527-84355183 |
传真 | 0527-84355080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1-4-2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1-4-28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部门或国家建设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C类证),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2008年2月以来,企业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和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收据于201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8:30~11:30,14:00~17:30及2011年4月29日8:30~11:3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人防办裙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 ||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
二、资质要求 ⒈投标人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部门或国家建设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⒉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C类证),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⒊质量、业绩信誉 2008年2月以来,企业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⒈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8:30~11:30,14:00~17:30(双休日除外)。 ⒉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⒊报名程序: ⑴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⑷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025-84610172-8006)。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和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收据于201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8:30~11:30,14:00~17:30及2011年4月29日8:30~11:3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人防办裙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于2011年4月29日下午组织考察现场和开标前会议,集合时间:2011年4月29日14:00,集合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院内,联系地点:市交通局交通大楼805室。现场考察完毕即召开标前会议。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会议开始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8:40,地点在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具体房间请投标人提前至开标厅详见导示牌)。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8:50,截至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9:00。开标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9:0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拾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38700)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⒊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⒋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⒌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⒍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⑵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⑷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收据及退款账号等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38683,84338700。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⑴放弃中标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其它 ⒈投标人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38707王模。 ⒉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提交方式同投标保证金,其中5%可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⒊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资审委员会审阅。 ⒋中标人须按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要求缴纳招标投标市场交易服务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5、招标文件、修改书、澄清函等电子版信息会及时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发布上传,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及时关注和浏览上述网站和系统,在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招标人发布的上述电子版信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视为投标人已知道。 招标人联系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51#交通大厦805房间(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工程技术科)。 联系电话:0527-84355182、84355183,传真:0527-84355080,联系人:唐显云、董自歆、陈苏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