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网、养护建设规划及应急抢险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单一来源公告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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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公路网、养护建设规划及应急抢险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需求
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内容工作:
(一)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网、养护建设规划
1、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网规划和线位规划;
2、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建设规划;
3、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建设重点项目专项研究。
(二)承担省内应急、抢险及公路战备的技术支持工作
1、承担全省普通公路、桥梁的应急、抢险类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2、承担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的工程技术咨询审查和技术人员调遣服务;
3、承担全省普通国省道的灾害防治及安全保障的技术工作。
(三)承担省内公路行业技术规范、指南及科研的研究工作
1、编制技术指南、工程实施方案、标准及工程咨询报告;
2、依据交通运输部国道改造示范工程技术大纲指南,编制全省国、省道示范路工作(技术)指南;
3、承担省内公路科技应用与技术交流、咨询工作;
4、承担普通国省道建设方案核查及咨询工作;
5、承担普通国省道路网管理咨询。
(四)承担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会议的组织及审查工作
1、承担省级公路养护机械购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会议的组织及审查工作;
2、承担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会议的组织及审查工作。
(五)承担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的其他专项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须在广东省内有注册的服务机构;
3、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4、供应商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5、供应商近5年(2008年-2012年)以来有广东省普通国省道路网规划、应急抢险、技术咨询的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近5年(2008年-2012年)以来承担过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会议的后勤配套服务工作的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
7、供应商近5年(2008年-2012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个(里程长400公里以上)交通运输部(广东)国道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的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熟悉广东省内国省道的规划分步及养护情况,并且有相关资料;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路桥规划研究中心(广东粤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5月29日下午17时;
3.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登记联系人:刘小姐
登记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