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工程SBS改性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招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业主单位: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9-05
所属地区: 黑龙江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chinainfoseek.com)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养护工程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2013年养护工程路面用改性沥青及改性乳化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标准、规模:
该项目路面用改性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主要用于黑龙江省大庆高速公路、哈双高速公路2013年路面养护工程,其中:(1)2013年大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预算内资金,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大庆高等级公路管理处;该路段路面养护维修工程起讫桩号位于K652+950~K659+500及K665+100~K670+000路段,主线全长约11.5km,主要工程量为加铺2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44884m2.(2)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2013年养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3年高等级公路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哈尔滨高速公路管理处,该路段路面养护维修工程起讫桩号位于k1183+782~k1188+000,主线全长约5.3km,主要工程量为加铺2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49560m2。
2.2本项目全线SBS改性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采购招标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数据如下表(表中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性能等级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中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对个别指标的特别要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性能等级 采购数量(吨) 交货地点 包装方式
LJYH SBS改性沥青(成品) 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加工改性沥青, 117 哈双高速养护L2标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散装
SBS改性乳化沥青 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进口)加工改性乳化沥青 45 散装
SBS改性沥青(成品) 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进口)加工改性沥青 129 大庆养护A1标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散装
SBS改性乳化沥青 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进口)加工改性乳化沥青 50 散装
2.3计划供货期:预储存期2013年8月起,供应期为2013年10月至路面工程施工结束。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
(3)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速或一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1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4)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速或一级公路累计供应改性乳化沥青不少于3000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5)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如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商须具有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818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适用于沥青制造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并采用双信封形式,即商务及技术文件为第一个信封,报价文件为第二个信封。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予以配合。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9:30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至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818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每合同包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9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号内(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818室
邮编:100083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10-52776896
传真:010-6201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