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招标公告2014年3 月14日
招标编号:ZJSGJ-2GS-JXZB-2014-002
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起自京津高速公路,止于港城大道,路线全长18.529公里。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3座,菱形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大桥1座,地道1座,匝道收费站7处。起始桩号K0+004.137,终止桩号K4+336.567,全长4362.43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梁、涵洞、排水等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京津高速互通立交、规划主干路一分离式立交及津芦公路菱形立交等。根据施工需要并结合现场实际,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此工程所用设备的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邀请书第四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参与本次招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用的HZS50型混凝土搅拌站一套及HZS75型混凝土拌合站一套,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等见附表《招标设备数量及技术规格》。
二、招标依据:《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司经字【2012】31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简介: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实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
5、在以下网址中看到公开招标信息并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 。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
manbetx体育 ://www.vzvkv.com/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4年 3 月12日至2014年3 月 14日上午 8时至下午4 时 ,与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联系,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或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中下载。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次招标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
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4年3 月 17 日14时 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或传真给招标人,逾期将不受理。
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线上招标,同时请将投标文件于线上开标后第一时间快递至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设部,并将快递单扫描后发至招标联系人处,是否快递投标文件将作为评标依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4 年 3月 18 日 14 时
开标地点: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会之前注册供应商门户并参与投标及报价。
五、确认:
贵单位有意向投标后,请于2014年3 月 14日 16时(具体时间)前联系招标联系人予以确认。
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报价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号四惠大厦西楼3018
邮 编:100124
联 系 人: 韩贵 手机:15810884667 座机:01087510805
任丽 座机:01087510965
电子邮箱:1718131516@qq.com,115432905@qq.com
户名: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5020188000086964
开户行:光大银行朝内支行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2014 年 3月12 日[page]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拌合站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JSGJ-2GS-JXZB-2014-002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 录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 7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14 -
4.资格审查资料................................................................................................................ - 39 -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合同情况表....................................................... - 45 -
5.1(附)投标设备二次(最终)报价表...................................................................... - 50 -
5.2(附)设备描述表《投标设备二次(最终)报价表》附表...................................... - 51 -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 61 -
11.投标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售后服务和要求............................................... - 62 -
第一巻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ZJSGJ-2GS-JXZB-2014-002
(被邀请单位名称):
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起自京津高速公路,止于港城大道,路线全长18.529公里。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3座,菱形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大桥1座,地道1座,匝道收费站7处。起始桩号K0+004.137,终止桩号K4+336.567,全长4362.43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梁、涵洞、排水等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京津高速互通立交、规划主干路一分离式立交及津芦公路菱形立交等。根据施工需要并结合现场实际,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此工程所用设备的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邀请书第四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参与本次招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用的HZS50型混凝土搅拌站及HZS75型混凝土搅拌,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等见附表《招标设备数量及技术规格》。
- 招标依据:《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司经字【2012】312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简介: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实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
5、在以下网址中看到公开招标信息并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 。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
manbetx体育 ://www.vzvkv.com/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4年3 月12日至2014年3 月14日上午 8时至下午4时 ,与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联系,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或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中下载。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次招标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
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4年3 月 17 日14时 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或传真给招标人,逾期将不受理。
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5.239.58/PMS/线上招标,同时请将投标文件于线上开标后第一时间快递至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设部,并将快递单扫描后发至招标联系人处,是否快递投标文件将作为评标依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4 年3月18 日14时
开标地点: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会之前注册供应商门户并参与投标及报价。
五、确认:
贵单位有意向投标后,请于2014年3 月14日16时(具体时间)前联系招标联系人予以确认。
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报价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号四惠大厦西楼3018
邮 编:100124
联 系 人: 韩贵 手机:15810884667 座机:01087510805
任丽 座机:01087510965
电子邮箱:1718131516@qq.com,115432905@qq.com
户名: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5020188000086964
开户行:光大银行朝内支行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2014 年3月12日[page]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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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编号 | ZJSGJ-2GS-JXZB-2014-002 |
1.1.3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号四惠大厦西楼3018 邮 编:100124 联 系 人: 韩贵 手机:15810884667 座机:01087510805 任丽 座机:01087510965 qq:115432905 电子邮箱:1718131516@qq.com 115432905@qq.com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5 | 项目名称 | 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3.1 | 招标内容 | 1、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需用的HZS50型混凝土搅拌站及HZS75型混凝土搅拌站 2、交货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营业范围要求:招标设备在其营业范围内 生产能力要求:所生产的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 财务能力要求:达到参与投标设备供应及结算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所有投标设备配件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设计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有良好的生产及销售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4年 3月17 日9 时;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14年3 月17日14时; 文件发送方式: 在招标采购平台或传真或电子邮件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4 年3 月17 日16 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3月18日10 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次日8 时前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次日8 时前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3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 户名: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5020188000086964 开户行:北京光大银行朝内支行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1年至2013年 |
3.5.4 |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1 年至2013年 |
3.5.5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1 年至2013年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使用U盘储存)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4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 2014年3月18 日1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 2014年3月18日10时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1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完好。 (2)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顺序。 |
5.2.2 | 谈判程序 | (1)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选择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作为谈判对象。 (2)按照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逐一进行谈判。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和预付款数额相等的银行保函。(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说明:如果此表内容与后面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设备(下称招标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page]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设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次招标的设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page]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无)
(4)投标保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8)投标人资格声明;
(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12)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3)投标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1投标报价为设备的到达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设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和设备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配件费、加工费、检测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page]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与投标保函正本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函”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及谈判程序
5.2.1开标
根据线上招标流程进行开标并逐项进行。
5.2.2谈判
- 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选择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作为入围的谈判对象。
-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谈判顺序与投标人逐一进行谈判。
- 根据谈判内容,形成的书面记录。
-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 谈判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安装、检测、预算、财务等人员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page]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招标人据实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7 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1.4.2项规定(如果有)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 | ……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 | …… | ||||
3.3.3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分; 设备技术成熟,使用业绩可查:30分; 设备结构合理,工艺先进:20分; 评标价:30分; 财务能力:10分;(当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对该项指标评分) 供货业绩:10分;(当投标人是生产商时,对该项指标评分) 注:评分时,区分代理商和生产商选择财务能力和供货业绩两项指标中的一项进行打分。 | |||
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不采用 | |||
4..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采用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4.1.1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1、 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可行,得6分; 2、 方案内容详尽,切实可行,得10分。 | ||
4.1.2 | 设备技术成熟,使用业绩可查 | 20分 | 1、在4.5表、4.7表中有业绩说明10分。 2、在高速公路施工使用3个标段以上10分。 | ||
4.1.3 | 设备结构合理,工艺先进 | 20分 | 1、结构合理,模块式便于拆装10分。 2、工艺先进、节能10分。 | ||
4.1.4 | 评标价 | 30分 | 根据报价打分 | ||
4.1.5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代理商) | 10分 |
| |
供货业绩 (生产商) | 10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价中请注明分项报价,如要求设备报价为不含水泥罐的出厂价格、运费、安装费等。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在同等配置,同种结构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试验、预算、财务等人员组成。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page]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设备规格型号与招标设备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设备要求的;
(7)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9)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设备的到达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标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
3.6.2中标能力: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按配置及结构形式最低价中标,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6.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3.7拒绝所有投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设备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4.1.1-4.1.5)至4.3。
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5.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5.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page]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
(国内采购)
甲方: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目 录
1. 产品情况:
2. 制造厂商:
3. 交货日期与地点:
4. 收货人:
5. 包装与验收:
6. 知识产权:
7. 付款方式:
8. 质量保证:
9. 技术资料:
10. 其他资料:
11. 违约责任:
12. 合同变更与终止:
13. 不可抗力:
14.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5. 其它: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日 期:
地 点: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税 号: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税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购进,乙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品名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人民币元) 总金额(人民币元)
共计: 元
合计:人民币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结算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单价按照约定单价执行。
2. 制造厂商:
3. 交货日期与地点: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一次交付甲方指定国内交货地点,运费与保险由乙方承担。
4. 收货人:以甲方通知为准。
5. 包装与验收:
(1)乙方应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3)设备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合同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4)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并退还甲方所付全部金额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6)产品质量争议可提交质量监督检验机关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甲方在国内、外项目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乙方应马上投入生产,甲方在生产完成,设备货到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国内港口),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甲方在施工生产时,每月支付设备总价款的10%,至2014年年底付清80%的剩余货款,甲方可在付款时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累计支付。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8.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订货物全新,并完全符合生产工厂所规定的质量、性能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
(2)乙方保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 质保期为 2年 ;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3)在保修(质)期内如果发生产品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2 天内到达现场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免费进行更换(除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甲方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保修或质保金中支付。保修(质)期满,乙方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同时乙方应执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服务。
(4)本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合同效力限制。[page]
9. 技术资料:
发货时,乙方应将下述一整套技术资料一起交运收货人:
(1)中文操作与保养说明书2套/台;
(2)零件手册2套/台;
(3)其他资料(地基图、电路图、液压图等)2套/台;
(4)随机工具1套/台。
另外,乙方需单独提供上述(1)-(3)项资料各一套给甲方,可提供电子版。
10.其他资料:
乙方发货前需将发动机号、底盘号电邮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发动机号、底盘号的签字盖章传真件和实物照片(电子版)。
11.违约责任:
(1)质量:如因产品质量或数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维修或补齐,并负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迟交:每迟交货1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迟交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0日,若超过30日,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除交纳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除发生本合同第12条所列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若发生此种情况,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1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2.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的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2)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因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4)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乙方在收到上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时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本合同第13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12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事件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本合同执行超过120日,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执行问题并达成协议。
1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按北京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任何一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有附件(若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签订并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page]
第二卷
第五章 设备需求一览表
1、设备使用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招标设备:HZS50型混凝土搅拌站及HZS75型混凝土搅拌站
3、招标数量:HZS50型混凝土搅拌站一台、HZS75型混凝土搅拌站一台
台
4、技术标准:见第六章
5、使用地点: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交货地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 项目联系人:刘君 电话:18679500663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1.总则
1.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
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采用原材料的厂家、型号。所用配件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国标合格产品。
2.要求的技术规格:
混凝土拌合站技术要求
技术指标 |
| HZS50 | HZS75 | ||
生产能力 | m3/h | 50 | 75 | ||
生产功率 | kW | 110 | 150 | ||
主电机功率 | kW | 18.5×2 | 30×2 | ||
骨料计量精度 |
| (0~2500)±2% | (0~3600)±2% | ||
粉料计量精度 |
| (0~600)±1% | (0~800)±1% | ||
水计量精度 |
| (0~300)±1% | (0~400)±1% | ||
添加剂量精度 |
| (0~30)±1% | (0~40)±1% | ||
卸料高度 | m | 3.8 | 3.8 | ||
骨料仓容量 | m3/只 | 10/4 | 10/4 | ||
骨料粒径mm | 只 | 80 | 80 | ||
粉料仓数量/容量 | 个/吨 | 不配水泥罐,配备4个料仓,配备3套螺旋输送器。 | 不配水泥罐,配备4个料仓,配备3套螺旋输送器。 | ||
控制方式 |
| 计算机控制,自动、手动操作 报表打印,空调、控制室。 | 计算机控制,自动、手动操作
| ||
交货地点 |
|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 |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村 | ||
第三卷[page]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公司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标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13.投标保证书
1.投标标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的投标,并授权下述代表人 全权代表我投标单位,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的设备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真实有效。
2、我单位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完全响应、认可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
(2)愿意按照国家法律《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中标,我们将按规定时间签订订货合同,并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5)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6)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书有效期;
(7)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话按下列地点联系: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page]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 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料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
4.2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4.6履约信用证明
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page]
5.投标报价资料
5.1投标设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
|
|
| 招标编号: |
|
| 包件号: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机重量 | 运输方量 | 总造价 5=3+4 | 出厂 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到达 单价 | 安装费 | 发货地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1+2 | 4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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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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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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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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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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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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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 年 月 | 日 |
注:请在报价时分别对含水泥罐与不含水泥罐的设备进行报价。
5.2设备描述表
设备描述表可根据所投标设备的各种性能及优点做描述,格式不固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1(附)投标设备二次(最终)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
|
|
| 招标编号: |
|
| 包件号: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机重量 | 运输方量 | 总造价 5=3+4 | 出厂 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到达 单价 | 安装费 | 发货地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1 | 2 | 3=1+2 | 4 | |||||||||
1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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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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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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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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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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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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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 年 月 | 日 | |||
说明:1、此表在谈判时完成。2、特别提醒:此表不要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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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附)设备描述表
《投标设备二次(最终)报价表》附表
设备描述表可根据所投标设备的各种性能及优点做描述,格式不固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page]
5.3设备报价成本分析表
(对应5.1及5.2编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材料重量及价格 | 配套设备厂家功率、价格 | |
一.骨料供给系统 |
| ||||
1 | 料斗及机架 4斗 | 4套 |
|
| |
2 | 皮带称减速机 | 4台 |
|
| |
3 | 皮带机电动滚筒 | 2台 |
|
| |
4 | 集料皮带机架支架、集料仓 | 1套 |
|
| |
二.份料供给系统 | |||||
1 | 水泥储罐100吨 | 4台 |
|
| |
2 | 粉料给料机 | 4台 |
|
| |
3 | 螺旋机 | 4台 |
|
| |
三、搅拌锅系统 |
| ||||
1 | 搅拌锅、支架、平台 | 1套 |
|
| |
2 | 拌锅电机减速机 | 1套 |
|
| |
四.供水系统 | |||||
1 | 水箱、水泵、管道及调速电机 | 1套 |
|
| |
五、液压系统 |
| ||||
1 | 液压泵 | 1台 |
|
| |
2 | 液压油箱、管路 | 1套 |
|
| |
六、控制系统 |
|
| |||
成本合计 |
| ||||
运费 |
|
| |||
管理费 |
|
| |||
税金 |
|
| |||
利润 |
|
| |||
合计 |
|
| |||
备注:1. 投标人按投标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2.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page]
6.投标人资格声明
6.1制造厂资格声明
- 名称及概况:
- 制造厂名称:
-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 实收资本:
-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 固定资产:
- 流动资产:
- 长期负债:
- 流动负债:
- 净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制造投标设备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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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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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制造厂生产投标设备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 近3年该设备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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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
|
|
|
|
-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设备: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page]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 名称及概况:
- 代理商名称:
-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 实收资本:
-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 固定资产:
- 流动资产:
- 长期负债:
- 流动负债:
- 净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近3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
|
|
|
|
|
|
|
-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设备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page]
- 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设备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
|
- 近3年提供的投标设备,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page]
代理商名称(公章) | 制造厂名称(公章)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
| 投标设备 | 备注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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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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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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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9.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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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检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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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page]
11.投标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售后服务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13.投标保证书
致: (招标人)
在研究了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后,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保证从投标文件投递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受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产品购销合同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三、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及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供货。
四、我方理解贵方除贵方认可的补偿外,不支付我方投标中的任何费用。
五、若我方落标,我方将表示理解和接受。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