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柳河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红石镇三红线至通梅一级路段)施工项目招标

2016-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红石镇三红线至通梅一级路段)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河县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4.295km,路基宽度5m(5.5m),路面宽度4m(4.5m),土路肩2×0.5m,行车速度20km/h。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涵洞维修、病害处理、标志。

2.2预计工期: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内至少累计完成过10公里三级以上公路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该项目标段交工验收合格、省补贴资金到位后,将省补贴资金支付给承包人。余款为地方自筹资金,在本工程交工验收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和第四年支付给承包人。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1]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同第一信封开标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柳河县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76号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999号光谷大厦5楼

邮政编码:135300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人:于慧梅

联系人: 孙 雷

电话:0435-7325207

电话: 0431-89271988

传真:0435-7338766

传真: 0431-89271988(本文来自中国交通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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