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2线兰州至永登公路中川至龙泉寺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TC16933PE-1
开标时间:2016-08-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招标人:兰州交通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S102线兰州至永登公路中川至龙泉寺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22433334-9-20160614-020217-9
项目编号:TC16933PE-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2线兰州至永登公路中川至龙泉寺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兰交发(2016)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交通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交通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省道102线兰州至永登公路中川至龙泉寺段维修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兰州新区中川镇,终点位于永登县龙泉寺镇。全线主要控制点:深沟村、廖家庄、土门川村和龙泉寺镇,路线全长为25.518km。
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8.5m(K24+300~K25+550段维提供现有路基宽度9m);新建中桥44.04m/1座;小桥32.48m/2座,其中新建21.04m/1座,利用11.44m/1座;共设涵洞42道,其中新建11道,拆旧新建26道,完全利用5道。
2.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编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LYSG TC16933PE-1 25.518Km 本工程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1日。
总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参加过至少两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并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建设部门(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参加过至少两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并担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③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备选人)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经验,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两条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3)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5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累计里程不少于50km(且至少有一项单项公路合同20km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近5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累计里程不少于50km(且至少有一项单项公路合同20km及以上的勘察设计业绩)。
(4)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经审计的公路工程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亿元人民币。
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款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③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三年内,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④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5)投标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年6月17日18时00分至2016年6月22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件、证书、合同业绩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137 1799 9428
邮 箱—ztb77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