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招标
2016-06-17
招标编码:CBL_20160617_2427120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黑大2期宝克段”、“黑大2期克明段”)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51号、黑交发[2015]5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452号、黑交发[2015]45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地方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自筹、银行代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两个项目的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
(1)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克东县宝泉镇东侧,原国道黑大公路K273+000处,止于克东县乾丰镇南侧5公里滕家围子村,原国道黑大公路K326+200处,与国道黑大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起点顺接,全长52.694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41.985公里,新建10.709公里。全段共设大桥733.94米/3座,中桥113.08米/2座,小桥243.92米/8座,涵洞24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平面交叉89处;设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服务区与养护工区合建),汽车停靠站8处。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2)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克东县乾丰镇南侧5公里滕家围子村,原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K326+200处,与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终点顺接,止于薛家店南拜泉与明水县界,原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K376+250处,与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拜泉明水界至青冈(杜家店)段改扩建工程起点顺接,主线全长49.474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43.624公里,新建5.85公里。连接线3.645公里/1条。全段共设大桥125.92米/1座,中桥199.0米/3座,小桥326.64米/11座,涵洞24道,设平面交叉72处;设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服务区与养护工区合建),汽车停靠站6处。另设龙泉连接线3.645公里/1条,含小桥32.4米/1座、平面交叉2处。
2.3招标范围:两个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17年10月。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项目 标段 位置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估算价(人民币万元)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 HD2L1 K272+925- K325+619 本项目沿线、服务区、土场复垦等绿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90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 HD2L2 K326+200-K375+670 本项目沿线、服务区、土场复垦等绿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09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3.2企业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
(1)近五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近五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150km以上(含150km)或者累计独立完成合同额超过2100万人民币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或者市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2)近五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不少于1个单个标段长度为50km以上(含50km)或者独立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额超过700万元人民币的验收合格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或者市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4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1~2个标段进行投标申请,且仅能中1个标段。对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选可以在所投标段中重复出现。
3.9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注册成为会员单位。
4.2报名后,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和图纸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10万元人民币,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相关资料
联系人:夏天
电 话:15210932801
邮 箱:zhongqishund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