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安公路超限检测站单向改双向施工招标

2016-06-30

京安公路超限检测站单向改双向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京安公路超限检测站单向改双向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5]469号《关于临汾分局京安公路超限检测站单向改双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公路局晋公路政发[2016]27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中央转移支付交通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项目建设标准为Ⅰ类双向检测站,属二级公路。新建检测区位于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京安村S232临夏线K23 900处,检测夏县至临汾方向,与位于S232临夏线K25 400处检测临汾至夏县方向的检测区相呼应,形成双向检测。新建检测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新建两条动态检测车道,减速、检测、加速车道总长各270米,出入口分流渐变段各40米。2条检测车道各新增一套动态称重系统。新建卸货场,卸货场新增1套静态称重系统。(二)新增业务室、监控检测室、办公室及锅炉房共200平方米,新建检测雨棚480平方米。(三)新建检测区内外附属设施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主要标段及工程内容划分见下表:

标段线路

名称位置中心

 

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一S232临夏线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京安村K23 900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含治超检测站路面)、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

二S232临夏线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京安村K23 900治超检测站机电工程(设备、安装、软件)。

2.4计划工期安排:计划8月1日开工,10月31日交工,共计9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段一提供),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一同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至6月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1)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和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2)2项房屋建筑工程且累计建筑面积1000㎡以上或1项公路附属房屋建筑施工。

二同时具备称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至6月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机电施工,其中至少有1项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

3.2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下表:

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一项目经理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施工经验8年以上,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或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二项目经理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6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6月27日至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标段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或财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其指定网站的招标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彩色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且不得更换。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20日9时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沈腾

手 机 :136 8143 5708

邮 箱 :shenten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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