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

2016-07-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通州区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为通财经采指(2016年)28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施工费约为56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对北京市通州区10个乡镇的27条乡村公路及457座桥梁进行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设计速度:三级公路,设计车速40km/h;四级公路,设计车速20km/h。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牌、增设黄闪灯、设置凸面镜和增设钢板护栏。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漷县、永乐店、于家务。工期:1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标段:宋庄、永顺、台湖、马桥。工期:1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三标段:潞城、西集、张家湾。工期:1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至2016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须先进行注册、办理电子钥匙才能获取详细资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 欣 陈 旭

手机:13641035174

电话:010-50913150-804 010-56252666

传真:010-56252666

邮箱:zhaobiao20153 @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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