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吉泰机场湖湿地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一、招标条件
天吉泰机场湖湿地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已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五原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原县天吉泰镇机场湖
2.2、招标编号:HG-2016-016-SG/JL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标段:180日历天,养护期3年。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5、本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天吉泰机场湖保护利用工程:绿化约100亩、铺设管道约13650m、土方工程约72000m3、修建泵房两座、部分硬化及部分苗木采购。
第二标段:施工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凡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专业的注册工程师;
3.当地检察机关或五原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凡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均可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的监理资质;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当地检察机关或五原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时间: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上午09:00-11:30,下午0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投标内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7、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8、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9、项目经理注册园林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监理标段:项目总监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10外进企业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名单截图;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售价:1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关 欣
联系人电话:18510063450
联系人邮箱:xyj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