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新村建设A地块项目(项目管理)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塘溪镇鹳山村新村建设A地块项目(项目管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19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635.32平方米
工程投资:约38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100%
招标范围 :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及监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招标管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使用、全部资料归档且保修期满之日止;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2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可兼任。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入围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形式:必须采用总公司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网上银行转账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鄞州支行塘溪分理处
银行账号:3942600104000352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9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0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74-88409503
招标代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宁栋、金琳
联系电话: 15267877892 0574-86879107
传真: 0574-8687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