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轿顶山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安县轿顶山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安发改投资[2017]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组织单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安发改投资[2017]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1680万元,轿顶山公园占地面积108681.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50平方米,游路面积为3900平方米,百米长廊100米,广场面积18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547平方米,应急场所及公共人防工程。
2.2建设地点:蓬安县相如镇凤凰大道东路与滨河东路交叉口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勘察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详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014以来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与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11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5月15日 23 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1 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组织单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蓬安县相如镇(本文来自八爪鱼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