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同安尾林至梧桐椿阳段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

2017-05-10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21号

开标时间:2017-06-0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域)

业主名称: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同安尾林至梧桐椿阳段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樟发改审批〔2016〕79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自筹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泰县同安尾林至梧桐椿阳段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永泰县同安尾林村、梧桐椿阳村、坵演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同安尾林至梧桐椿阳段公路,路起同安镇尾林村,经梧桐镇坵演村,终于梧桐镇椿阳村。路线全长13.5公里。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2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以及内容: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40日历天。

2.8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止。

2.9标段划分:一个设计合同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14年3月1日起)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13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良好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拟派的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设计能力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5 月 10 日至 2017年 5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费人民币 200元,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6 月 5 日上午 9:30 时,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I。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591-62270285

传真: 0591-247681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

邮 编:350001;

联系人: 洪先生;

电 话:13950382800 13859062226;

传 真:0591-8756878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10511030010000010391;

开 户 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址:永泰县城关

电话:0591-24832151(本文来自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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