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5-25

招标编号:ZPPC〔2017〕11号

开标时间:2017-06-16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金港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漳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根据漳浦县江滨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漳州金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漳浦县九曲岭项目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要求以及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浦发改审〔2014〕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招标人为漳州金港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城区,北靠九曲岭水库,南接麦市街东路,东面与虎炉坑相邻,西面与朝阳大道相接;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8709.78平方米,主要建设中央水景、驳岸、绿化景观、园林建筑、园路铺装、公园管理站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其中园区道路7142平方米、停车场4580平方米、水体面积4987平方米、绿化面积351562.78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359.2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372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86550598.94元(其中园林绿化种植 26515331.07元,园建项目46287607.06元,暂列金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包括:园路铺装、园林建筑、景观绿化、景观给水、景观照明、背景音乐等内容,其中用地面积总面积约388710㎡,城市自行车道路线全长3.167k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6550598.94 元(含暂列金800万元)【K值30%.00(含)~31.99%(含)】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5 日至2017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浦县工业南路6号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30%~31.99%)

5.2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上午11时00分。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另外,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检验身份,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检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下午17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编号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620 6010 0100 0001 7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年度保证金不满足规定的需用现金补足余额。

(3)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9600426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浦县工业南路西6号楼

联系人:小陈 电话 :18006954201 0596-3100781

部门或机构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596-3106633、 0596-3221035(本文来自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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