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崇仙乡山坝村下江背至马战公路II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崇仙乡山坝村下江背至马战公路II标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丰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扶移字【2016】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95.92%自筹4.08% ,招标人为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信丰县崇仙乡山坝村下江背至马战公路II标段,起于山坝村,起点桩号k0+100,终点位于马战林场,终点桩号K1+547.519,路线全长1.547519KM.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5M,土路肩宽2*0.7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路基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层为20cm水泥砼路面+15cm天然砂砾垫层,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02.17万元。
2.2标段划分:起于山坝村,起点桩号k0+100,终点位于马战林场,终点桩号K1+547.519,路线全长1.547519KM. 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02.17万元。
2.3计划工期:拟于2017年8月开工,2017年 10 月竣工,预计总工期3个月。
2.4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范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与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项目总工要求公路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 19日至2017年08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8日15: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丰县崇仙乡人民政府
地 址:信丰县崇仙乡
邮政编码:341602
联系人:宋贤森
电 话:1397973013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梅关大道6-25号写字楼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人:刘春莲
电 话:15579794859
传 真: /
招标监督单位: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33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