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已经由永州市零发改投【2016】12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
3、项目概况:大桥西岸匝道,路幅宽15米、路长470米、占地153.7亩;大桥东岸匝道,路幅宽17米、路长500米、占地130亩;起于日升西路止于萍洲大桥东桥头南边匝道的湘江东路,路幅宽28米、路长3060米;起于零陵烟厂止于萍洲大桥西桥头的萍阳北路,路幅宽36米、路长1859米;起于萍州西路止于石渠路的江雪路,路幅宽18米、路长510米;起于桃江路止于萍阳北路的石渠路,路幅宽36米、路长16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桥涵、人行道、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等;
4、项目投资额度:总投资454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桥涵、人行道、景观及亮化等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7、设计周期:90天(有效时间),其中萍阳北路及桥东西匝道设计任务要求10月30日内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上限值:326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至少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及造价专业,拟任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中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四、设计补偿费
本项目设计招标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82581618@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督监机构为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87461037
招标代理: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98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8743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