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长宁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17】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盛源国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盛源国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17】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721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高铁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市政道路及其它附属设施(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0年已完成0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函﹝2016﹞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特殊施工要求外,一律不得设置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人员业绩等一切业绩条件。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备注:凡是建筑业企业资质达到要求的,一律严禁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高资质、高资格等不合理条件,不得擅自增设增项资质,不得以主项资质要求为由排斥增项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7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盛源国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宁县竹都大道三段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31-4639236
传 真: 0831-463923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