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山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城区段)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陵山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城区段)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40号、张发改法制【2016】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武陵山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城区段)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
2.2 建设地点:南起永定城区大庸桥公园子午路口,北至沙堤X018两岔接口;
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77.50亩,道路全长9.975公里,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路幅宽度分别为42米、50米、60米、60-72米,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0亿元;
2.4 质量要求:相关勘察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桩基底勘察(超前钻)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遇大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
2.6 勘察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及本招标文件“基础桩基底勘察(超前钻)勘察任务书及工作要求”;
2.7 招标范围:武陵山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城区段)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2年8月至投标截止前)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内(2012年8月至投标截止前)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水工环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30时至5:3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8、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9、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10、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开标后退还)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所提供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6.3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4 招标文件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zjjchuangdi@163.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1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607442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74484258
传真:0744-8276688
邮箱:zjjchuangd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