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囊谦县香达镇荣卡东路、荣卡南路、明德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香达镇荣卡东路、荣卡南路、明德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2016]69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囊谦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2)招标内容:道路总长1.16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1660001001
标段名称:囊谦县香达镇荣卡东路、荣卡南路、明德路道路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道路总长1.16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1、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3 、外省企业需提交进青备案手续;4 、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正本须为原件;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报名时所需材料:持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 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外省单位需携带进青备案手续。(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监督单位:囊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909767558。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囊谦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97142412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 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1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