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2017年农村公路第八、九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7-10-17

1.招标条件:阿克苏地区2017年农村公路第八、九合同段已列入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施工共2个合同段,监理共2个合同段。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见下表)。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且已录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②被交通运输厅或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列入黑名单或者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日10:30至13:30,16: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各合同段施工及监理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或已录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行贿档案查询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含图纸),U盘3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施工踏勘现场时间:10月21日10:00;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门口集合出发;施工投标预备会:不召开。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业主书面答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北京时间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克苏市迎宾路阿克苏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市迎宾路体育馆对面)。5.2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北京时间16:00,投标人应于当日16: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克苏市迎宾路阿克苏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市迎宾路体育馆对面)。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八施工合同段应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叁拾万元人民币(¥300000.00)投标保证金,第九施工合同段应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全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监理每个合同段应一次性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53号联系人:过有志电话:0997-2527285邮编:84300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国泰城市公馆A栋5楼联系人:王梦捷电话: 18096940710传真:0997-2138299邮编:843000(本文来自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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