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嘉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梅新育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 牛新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 张国庆
中国跨国诉讼专家 郝俊波
三一集团董事 向文波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Ralls公司首席执行官 吴佳梁
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 夏廷康
记者:请问向总,三一这个案子项目本身金额不是特别大,2千万美元,为什么三一集团对这个案子一定要这么高调的去诉讼他,出于什么背景?另外,这个案件,奥巴马总统、CFIUS对我们三一在美国的投资以及三一今后的国际化进程会产生什么样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向文波:首先我们是被迫高调,因为这个事情大家知道,刚才听到这个案件的介绍,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造成极大的影响,国际、国内的影响,很多中国人或者中国记者、中国的老百姓并不知道三一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致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在美国的投资。
第二,不起诉解决不了问题。大家知道我们在美国受到不公正待遇,这个命令是奥巴马总统下的,不起诉他起诉谁呢。
网上有些网友在我的微博留言,说你敢起诉中国的总统吗?我的回答是,首先我们中国没有总统,第二,我们的国家主席、我们的总书记、我们的总统在我印象中间还没有签署过这样的东西。
第三,为什么要起诉呢?其实我们是对中国的国民进行了一次国民教育。中国有一些学者,首先讲对自由经济有一种超乎正常范围的崇拜,我们老百姓可以理解为完全脱离现实的崇拜,一直以来以各种方式在甚至批评中国政府对世界开放不够,我认为我们要让这个事情告诉全中国人民,世界贸易是怎么回事,真的是我们想的那样吗,我认为不是。我们也想通过这个事情告诉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间,我们会遇到很多跟过去别人教育我们不一样的东西。
这个事情刚才大家知道,实际上我们这个项目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在此之前别人在这里面已经安装了风机。第二,人家说我们影响国家安全搬迁,我们同意搬迁,但是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补偿。别人不同意我们建,我们说可以,我们转让给别人,甚至转让给美国人,美国说不行,你不但不能转让,中国人还不能进去,你的财产还不能搬走,我看这个对我们中国有一些,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跟不讲理的地痞一样。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不建了行吗?也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拿走行吗?也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卖给美国人行吗?也不行。我觉得已经超出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不是讲道德的理解范围。
另外,我们也想通过这个问题提醒中国政府,要注意我们自身的国家安全。我们在美国离他军事基地一千多公里的地方,说影响美国的国家安全,我在想,我们买了美国多少东西了,我们国家领导人座的专机是美国的飞机,我们要不要担心一下国家安全问题啊,我们几十座核电用的美国的核电设备甚至控制系统,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美国人已经在我们中国埋下了几十颗原子弹。但是我们老百姓想这个问题吗?当我们向别人敞开我们的市场的时候,我们考虑过这可能对我们国家安全造成影响吗?所以我想,我们至少在以后的国际交流中间,非常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对等的与这些国家开放市场,别人把我看成朋友我也把别人看成朋友,别人把我看成敌人我也要把别人看成敌人,这个对等我认为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在国际交往中最基本的原则。
作为我们三一这个企业来讲,我们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我们也希望中国政府尽可能的对外开放市场,同时我们也希望中国政府在开放市场的同时能够对等的开放。
记者:这个项目遭到了罕见的总统令限制,今年正好是总统大选年,我想问牛新春教授,这是时间巧合,还是总统打的中国牌或者中国秀?第二个问题,想请问向总,这个项目上,三一在美国的风电项目受挫,并且美国也禁止这个项目三一的风电设备,三一以后怎么样打开美国市场?三一设备是否在美国还有使用?
牛新春:今天这件事情是一个时间上的巧合还是在大选期间的一个政治阴谋呢?我想我们下一个判断要解决问题,对我个人来说,我没有任何证据说这个事情是怎么操作的。刚才我听到讲美国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透明的,但是唯一在一件事情上,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情上,透明度非常低,所以我刚才说没有证据,我们不可能有证据。
CFIUS选哪家企业来调查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怎么调查的不会告诉你,选哪家企业的也不会告诉你,最后为什么禁止了也不会告诉你,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案子就想起有点类似于我们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签证官为什么拒签你,我不告诉你,只告诉你结果拒签你了,所以整个过程不可能知道。
但是三一集团这件事情不是一个个案,我们知道最近几年来中国很多在美国投资的有技术含量的项目都被拒绝了,所以不从单一的个案从整个形势来分析,我想谈三个原因。
第一个,经济竞争的原因。我们看到最近几年我们在美国禁止的都是有科技含量的、我们有竞争优势的、可能会对美国产生竞争不利的行业,我们没有看到说投资一个什么对美国没有形成竞争的美国就不让了,至少从理论上来看我们最近看到的都是有可能对美国形成竞争的企业。
第二个,政治原因。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跟美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都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美国一直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不信任,对我们的经济体制不信任,无论是最近的三一还是华为、中兴,美国提出的理由都是认为这些企业可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在座的我们中国的认为这个理由可能很可笑,刚刚三一集团的负责人讲了,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担心在美国确实真是存在的。
在很多美国人看来,不管中国企业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都摆脱不了中国政府的影响,中国政府都可以对你施加影响,所以这是让他们觉得比较担心的。
第三个,当前美国大选的因素。大选的因素我觉得比较复杂,现在奥巴马政府作出这个裁决,从大选政治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并不是完全对奥巴马有利。
我想先讲对奥巴马大选不利的,我们看到昨天的辩论,今年大选最核心的就是就业。禁止外国人投资显然是不利于就业的,禁止外国人投资显然也不利于美国经济的复苏,但是另外一方面,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对美国政策来说,对美国政治家来说,可以说出现中国的问题难以决断的时候对你强硬一点这个是不会失掉选票的。
所以说综合来看,我分析从这三个原因来看,我觉得大选的因素可能不是很突出,而前两个因素我觉得比较突出。
记者:请问梅新育博士,刚才吴总也谈了一些,这起诉讼会对中国的企业在美国投资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我想请您从一个专家的角度分析一下,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另外,这起诉讼不管结果什么样子,对中国的企业去美国投资会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
梅新育:我想首先要从对美国、对奥巴马大力推销的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想说,看到这起案子的详细经过,把它与奥巴马这几个月来大力推销的选择美国计划放到一起对比的时候,我不知道、不能理解奥巴马发布总统令到底是想向全世界传递一个什么样的信号。也许他传递的信号是选择美国你们来吧,在这里你们将会剥的只会剩一条裤衩,然后想要出门,一个子儿的补偿都没有,我想难道他想传递的就是这么一个信号?
本来如果单单是从经济上面来讲的话,应该说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有着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因为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世界对外资产名列前茅的大国,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拥有最广大的市场。而且中国投资者普遍对美国的商业环境抱有近乎迷信般的崇尚。
作为我个人来说,这两年我也亲身感受到了美国政府方面希望招来中国投资的这种热情,通过与美国使馆的经济商务官员接触中感受到了这种热情。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奥巴马制定实施的选择美国计划,这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类似的这样一个计划,而这种招商引资的新计划,突出强调了就是他招商引资的重点就是像中国、印度、巴西这样的新兴市场,这都是中国发展对美国直接投资的有利条件,本来应该是有利条件。
而且为了促进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发展,中美两国最近几年也花了比较大的工夫,想为中国到美国创造更好的环境。突出的表现在,这两年间中美两国启动了新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这个谈判一直在进行当中。但是从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10月8日的报告,主张封杀华为、中兴到三一集团风电项目在美国遭到赤裸裸的没收,强制性的征收,应该说是给中美两国双边直接投资的发展投下了非常浓重的阴影,给有意到美国开展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家心理上面投下了非常重的阴影,不知道自己到了美国去投资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而在这两起案件当中,三一风电项目虽然涉案的金额比较小,但是性质更为恶劣。
之所以说性质更为恶劣,是因为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虽然主张封杀华为、中兴,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主张对华为、中兴在美国的财产采取征收而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措施,但是在三一风电的项目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征收的措施,应该说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美国的资产遭到美国政府征收这并不是第一次,在抗美援朝朝鲜战争的时候中国军队还没有进入朝鲜美国就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资产7500万美元,但是现在美国征收三一风电的资产,有什么理由吗?难道中美两军在南海、在冲绳、在朝鲜半岛上面又打起来了吗?没有这样的事情。他这种征收行为,而且不给任何补偿的征收行为,到底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依据呢?让人有点无法理解。
在这起案子当中,美国有关方面提出的这些征收措施,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美国法律的依据,看不到任何事实的依据,也看不到任何商业逻辑的依据。美国对外执法管理当中的随意性在这起案件当中暴露无遗,其他潜在的中国投资者,已经在美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他们看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想,选择美国计划想要大力吸引的巴西、印度、俄罗斯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投资者,看到了三一风电他们遭到了这种完全随意的损失,他们会怎么想,我想这是可想而知的。
这起案子虽然三一风电现在是依据美国的法律去起诉美国总统,但是我认为美国方面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具体说来违反了中美两国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根据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如果三一集团企业方面觉得有此必要我们政府方面与企业进行协调的话,我个人认为我国政府方面已经有必要就此与美国方面展开外交交涉了,是否实施外交交涉?取决于三一集团应诉维权整体战略。而且这样一起案例将不可避免的给正在谈判的中美新投资保护协定制造障碍。
最后我想说一句,从CFIUS到奥巴马的总统令,美国公共权力部门在这起案件上已经是一错再错,我希望美国公共权力部门能够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矫正此前的错误,而不要继续三错、四错、五错,以至于N错。三一之所以起诉美国政府和奥巴马,还是对美国法律有信心的表现,希望不要把中国投资者、中国企业逼到对美国法律完全丧失信心的地步。
记者:刚才听到向总用了类似于“恶棍”坏蛋”这么一个词,我想具体问一下向总用这个词指的是哪一部分人?
向文波:我说是违反法律,作出这种我认为极不合理的,刚才我们梅老师专门讲了这个问题,不但违反了中美两国之间所签署的美国贸易保护协议,同时也违反了美国宪法精神,因为大家知道三一是一个完全的民营企业,我所知道的在美国宪法上,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所以我讲的是这样一些,是说违反国际关系法、违反美国法律作出错误决定的这样一些人。
我这个比喻可能不一定非常恰当,因为今天面对的是很多中国的记者,我也无法用一个非常明确的语言表述这个看法,我用的是一种中国的方式,是用中国人民能够理解的一种说法。
如果翻译成国际语言的话,我翻译成“不讲道理”的意思。国际语言差距较大,很容易产生误会,这里没有什么诽谤、诬蔑之意。
记者:请问夏律师,首先恭喜三一这个案子11月28日就要正式开庭了,但是在我们美国采访有很多人问我说,虽然开庭了法院立案了,但是因为涉及到安全,有可能法院会给行政部门最大的决策空间,所以我想问一下夏律师,对这个案子的走势会是怎么样的?第二个问题请问吴总,如果这个案子我们没有赢得诉讼,三一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夏廷康:刚才郝律师也提到,我再强调一下。这个案子在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有相关的公司或者是被审查一方通过美国法院提出案子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本身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案子,又加上记者刚才说到了美国的法院对美国的行政部门特别是牵扯到国家安全领域要给予相当的运作空间。所以这个案子本身要打赢确实是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相信在美国这样一个法制社会,没有人能够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美国总统不是例外,在安全领域里面也不会是例外。
吴佳梁:首先,我觉得我们之所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是我们基于对美国司法的公平、公正,这是我们敢于拿起这个法律武器的一个决心所在。第二个问题,我相信美国人民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假如说这个案子三一失败的话,奥巴马很可能选择美国的计划就是一个谎言,就是一个让中国千百万成千上万的企业家丧失对美国投资信心的一个最标志性的事件。反过来讲,如果我们赢得这场官司,会是美国人民的胜利,因为会告诉愿意到美国投资的企业家,美国是一个真正法制的国家,你的合法财产能够受到美国宪法保护的国家,所以我相信美国的宪法和宪法的守护者们和美国人民会做出一个聪明的选择。
记者:请问向总,以前三一的高管否认过要起诉奥巴马,这次又开新闻发布会很高调,为什么选择奥巴马?有一点作秀的嫌疑?
向文波:这里要澄清一下,我写过一篇微博,是澄清事实,起诉奥巴马总统的不是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而是三一集团的管理企业,我从来没有说过,公司也从来没有说过,我们没有起诉奥巴马。在这里我还要说明一下,还要请各位记者注意,一定要认清三一集团和三一重工的关系,现在很多人混为一谈。事实上三一重工是一家上市公司,是三一集团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是一个独立的上市公司,不是一回事。这次我们所说的风力发电,也是集团下面的非上市资产,所以我讲的这个话不知道我说明白没有,我希望下次记者写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第一,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三一起诉奥巴马和奥巴马政府。第二,三一集团和三一重工不是一回事。
夏廷康:三一集团和三一的Ralls在美国起诉奥巴马,不是自己选择奥巴马作为起诉对象,让他成为一个很高调的行动,而是因为就像吴总刚才跟大家介绍背景的情况时候谈的,是风电项目最后被禁止的这个命令是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法律上来讲就是,因为我们对奥巴马总统签署的命令认为他违反了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此有异议,我们要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相关的当事人,一边是Ralls,另外一边就是奥巴马总统作为总统令的签署人和他下属的政府的对应机关CFIUS。所以如果说要有什么高调的话,那是因为奥巴马总统本身就是一个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大家比较关注,但是在美国而言,我认为作为一个法制国家,实际从老百姓告总统、企业告总统,并不是第一次。只是说这个案子,在CFIUS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公司,我认为三一集团和Ralls本身并没有像你说的要炒作这个事情,把风机建起来、卖出去谁愿意这么高调呢。
向文波:我们不是炒作,并不是我们要把这个事情闹大,把奥巴马扯上来,不是这个意思,是因为没有办法,因为是奥巴马总统签署的。
刚才很多朋友说三一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我想对这个案子我们是这么看的,首先结果无法预料,但对这个事情的态度肯定要,就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所以当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什么态度处理,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这是过程比结果重要。
第二,我认为尊严比金钱重要。如果说我们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忍气吞声,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三一人做事的方法。对我们来讲根本不成为一个问题,所以我觉得维护中国企业、维护我们三一尊严,比花一些钱我认为要更正。
另外,公平、正义我认为也比利益更重要。我相信这点大家能够理解,三一现在已经走在中国国际化前面,我们都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这个案子不大,但是我觉得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于中国企业很有意义,至少会有借鉴的意义。至少可以把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间会遇到什么问题,我觉得这个是我们维护本身利益外更多的是这个考虑,我们在国际化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也希望探索一些解决国际化过程中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人就是发现问题不是到法院而是去找关系,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法律,所以我们是以美国方式在解决美国方式的问题。
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请向总能不能继续澄清一下三一集团和Ralls之间的关系,你刚刚用了关联企业的关系,请您能澄清一下吗?第二个问题,现在在美国总统大选过程中,两个总统候选人都表示了对华强硬的态度,请问您是不是感觉到在美国这种敌意和歧视正在增长?
向文波:第一个问题请夏律师回答,这也是美国方式,所以请夏律师。
夏廷康:三一集团和在美国的关联公司Ralls,Ralls公司是在美国德拉瓦州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Ralls公司的两位控股人,一位是三一电气的吴总,另外一位是三一的另外一位高管段先生,由于段先生和吴总都是三一集团的高管,所以按照美国的法律解释,三一集团通过他们两位可以对Ralls有控制权,这个意义上Ralls是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
向文波: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清楚,根据我的经验,中国人尤其普遍很多中国人对美国是怀有很好的印象或者感情的一个国度,你看我们中国的留学生,可能去的最多的就是美国,我们中国移民最多的就是到美国,我们很多学者在中国大肆宣扬的就是美国价值观、美国模式,但是美国对中国的看法好像与这个完全相反,美国始终把中国看成是一个敌对的国家,我们干什么事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却对中国产品出口。所以我觉得美国对华的这种不公平政策是中美贸易最主要的原因,是这种政策可以说剥夺了美国人的就业机会。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一直不理解,我也请美国的女记者把这个问题告诉美国人,这是怎么回事。
美国在中国是美好、美丽的意思,但是我们就想不明白,总统选举跟我们的关系也不大,为什么硬要扯上中国,好像谁对中国有意见就会获得更多的选票,严重伤害了我们中国人民对美国的友好感情。你们说是不是?
尽管如此,我在美国待了一年的时间,我对美国人民是怀着非常友好的感情的,印象非常好。
我对美国政府这种做法表示无法理解。
记者:请问我们在做起诉的同时对于在美国的这个风电项目是怎么处理的?因为有一个90天的限制要求我们剥离在这个项目中间的权益,现在是还在评估这个项目,还是说已经准备开始剥离我们的权益了,还是做什么样的准备工作?
吴佳梁:我们一方面是遵照美国的法令在处理我们的问题,都是跟CFIUS正常的良好的沟通。另一方面,在积极寻找新的合适的项目,能够把我们运到美国的设备找到合适的地方。另一方面,在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诉讼,寻找我们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