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墙改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禁实、限粘”的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禁实、限粘”目标。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高位强力推进。为确保“禁实、限粘”工作的顺利推进,南昌县成立了推进依法拆除或转型砖瓦企业工作领导机构,由县政府分管土地的副县长负责,国土、城建、工信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所涉及的乡镇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相关单位按照协调会议中明确的有关事项执行工作。
2、抓好人员培训,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执法培训,从思想上树立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理念,同时,组织执法骨干人员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逐步熟悉新型墙材各种性能和特点,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既是执法员也是宣传员。
3、做好宣传,严格执行《条例》。南昌县坚持将《条例》的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每年在县广播、电视上进行墙改宣传报道。一年一度在澄碧湖广场进行了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使墙材革新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政策引导,促进转型升级。在严格执行省、市《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南昌县工作实际,出台《南昌县关于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鼓励投资新办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从企业用地、规费、税收等多方面制订扶持的优惠政策。并通过严格墙改基金的征收和返退,鼓励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材;二是对粘土实心砖瓦企业进行关闭、限产、转产的引导工作,逐步堵住源头关闭粘土实心砖瓦企业,对于自觉拆除或转型的,从墙改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此外,县政府还下达年度计划,签订和有关乡镇依法拆除或转型砖瓦企业工作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如明确由县国土局牵头,督促砖瓦企业自觉关停、拆除或转型。通过“禁实”与“推新”并举的方针,在县城控规区内,实现禁实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