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指导意见》明确,到2013年底,全部淘汰落后实心粘土砖生产能力,全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和完善配套加工项目,在全省逐步形成以5~6个大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集节能、隔热、阻燃、抗震、环保、防水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到2015年,建筑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95%,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30%,新型墙体材料年生产能力控制在80亿块标砖左右,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0%。
《意见》提出,海南省将研究制定对取用粘土资源烧砖课以较高资源税的限制性政策。发挥投资、税费、价格、墙改基金等政策的引导、调控和杠杆作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贴息(补助)等扶持政策,使用岛内废弃物作为原料达到规定掺杂比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