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北省将缩短部分收费公路收费期限、降低部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出入武汉城区公路收费站不再补(代)收城市路桥(隧)通行费。
据悉,荆州至公安(东岳庙)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襄武段和二广连接线、武汉至孝感高速公路、武汉至十堰高速公路武许段等5条公路将缩短收费期限,其中武汉至十堰高速公路武许段收费期限缩短11年,收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
宜黄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岱家山至黄陂高速公路等两条经营性公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前批准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省物价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听证后,降低其收费标准。
湖北省物价部门还表示,将停止部分公路收费站补收及代收武汉市城市路桥(隧)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