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紧紧抓住交通运输部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2年年底,宁夏公路通车里程26522公里,其中农村公路21151公里,占全区通车里程的79.7%,实现了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的目标。如今,宁夏农村公路的列养率达到100%,为方便农民出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优良畅通的交通保障。
政策 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十一五”以来,各市(县、区)落实政策,积极推进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管资金投入体制建设工作。
一是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将公路养护资金来源转变为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宁夏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基本扭转了各县(市、区)“等、靠、要”的思想,促使地方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目前已有19个市、县(区)以不等额度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了地方财政本级预算,2012年各县(市、区)政府纳入预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已达4542万元,占投入资金总额的60%。
二是将农村管理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及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工作取得进展。全区有6个县(区)以70%至80%的比例将公路养护机构人员工资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实行差额管理。特别是地处交通运输部集中连片特困扶贫的六盘山区、在宁夏经济发展最落后的固原市,2010年出台《固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在全区率先将市辖的5个县(区)农村公路养护机构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差额预算管理,走在了全区前列。
据了解,2009年至2012年,宁夏各县(市、区)财政共投入乡村道路养管资金18206万元,其中2012年投入7578万元,是2009年的2.37倍。其中,固原市的西吉县与彭阳县2012年投入农村公路养管资金分别占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9.2%、4.3%。同时,各县市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人事用工制度上,大量使用农民工,不仅降低了养护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还增加了公路沿线农民的收入。
机制 建立养护机构 定额养护承包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各市、县(区)管养单位通过完善养护管理体系、创新养护运行机制,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将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作用。全区有18个市、县(区)将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纳入到了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03个乡镇中有148个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或协管机构。
二是积极探索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大部分市县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生产承包办法》,将公路日常养护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或村集体,签订养护合同,实行承包养护。每月对养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计量支付。其中贺兰县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较为显著,2008年起,贺兰县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区率先推行农村公路定额养护承包和养护中心模拟法人承包模式,探索出一条以技术养路、以实干养人的公路管养新路子,在提升路况质量的同时,节约了养护成本,调动了职工积极性,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2011年,贺兰县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创新,深入探索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机制,大胆实施“四位一体”农村公路养管工作新模式,通过整合交通、环保、林业、土地及乡镇部分职能,开展以“路基路面养护、绿化林带管理、庄点巷道清洁、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巡查”为主的农村公路及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营造“畅、安、绿、美、洁”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农村公路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自2012年起,在县财政配套资金足额拨付的基础上,每年安排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0万元,结合相应的考核办法,为贺兰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安保 主动作为设置“救命墩”
受资金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宁夏公路交通在数量和规模得到快速增长和扩大的同时,在技术标准和配套安全设施、服务功能和管理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在一些地势险恶路段也时有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2006年以来,由交通部门投资在隆庄、泾隆、隆威、隆张4条县道上实施了安保工程,通过设置防撞墩、警示桩、交通安全标志、施划标线等安全保障措施,有力处置了公路上存在的大量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黑点,全县县道公路交通事故由实施安保工程前的9起/每年、死亡2人下降到现在4起/每年、死亡零人,较安保工程实施前明显降低,全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设置在山高、险路、急弯路段的防撞墩,更是发挥了“救命墩”的作用,有效避免了车毁人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