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购国际升降机龙头荷兰Raxtar公司35%的股权之后不足半月,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于8月20日在北京宣布了新的收购行动——与弘毅投资联袂并购奇瑞重工80%的股权。其中,中联重科出资20.88亿元并购奇瑞重工18亿股股份,占比60%;弘毅投资则以6.96亿元拿下6亿股奇瑞重工,占比20%。
组团收购奇瑞重工,体现了中联重科运用“混合”资本的强大能力。实际上,作为国务院国资委两家混合所有制改革“样板”企业之一,先行者中联重科的“混合”之旅,已经成为其他国企学习借鉴的对象。
法人治理是保障
“从治理创新角度来看,股权混合是改革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发展,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可持续发展。”中联重科副总裁孙昌军告诉记者,“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混就灵。它的优势要通过创新法人治理来保障。”
具体来说,一是要让董事会真正成为资本意志表达和决策的平台。国有股、财务投资者、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外资股等不同成分的资本以董事会为平台,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按股权比例表决,实现同股同权、同生共赢。二是让国有产权代表真正履职。三是让独立董事得到真正的独立和尊重。
“为了使企业抓住历史发展机遇,中联重科2000年就已经开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孙昌军告诉记者。
中联重科的前身是原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以下简称长沙建机院)。该院拥有50余年的技术积淀,是中国工程机械技术的发源地。1992年,长沙建机院日均收入不到1万元;22年后的今天,中联重科已经成为日均收入超过2亿元,排名世界第六,中国第一的大型工程机械公司。2012年,中联重科销售产值超过900亿元,利税超过120亿元,连续21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0%。目前,中联重科总资产已经达到870亿元,员工3万多人,形成了湖南省国资委、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战略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及其他流通股股东共同持股的典型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
在这种股权结构下,2000年A股上市至今的14年间,中联重科国有股比例从49.83%下降到本财年第二季度的16.26%,但是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丝毫没有减弱。湖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国有资产最高的时候增值超过了800倍,现金红利已经超过了12亿元。
“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的确立主要基于两个主体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即公司自身的股份制改造和大股东长沙建机院的改制。两大主体的变革,交汇于大股东的整体上市,最终形成了典型的混合股权结构,不同性质的资本融合成与市场紧密挂钩的利益共同体。”孙昌军表示,母公司长沙建机院的改制是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关键一步。它使中联重科成为一家没有母公司,融合了国资、外资、民资等不同股权性质的公众公司。
“特别是管理层,股权比例不到6%,相比于国有股一股独大和私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中联重科实现了股权合理分散,股东相互制衡,避免了国有股东因为股权比例过高形成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行政干预,也有效抑制了管理层持股比例过大,形成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孙昌军说。
对于中联重科改制的成功,孙昌军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提,是坚持市场为主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否则改革就不可能真正成功。”
漫漫“混合”路
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长沙建机院是典型的国有科研院所,500多人的编制每年能获得100多万元的人头拨款,其余收入则靠每年卖图纸得到的近300万元技术转让费。
90年代初的“下海”热中,长沙建机院投入了400多万元开办费,成立了十多家贸易公司,但是收效甚微。为改变现状,长沙建机院决定将科研和生产经营相结合。1992年,刚刚就任长沙建机院副院长的詹纯新向两家国有企业借了50万元,带领7个人创立了长沙中联建设机械产业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
中联公司成立之初,就迅速成长为长沙建机院科研成果转换的平台。1993年,中联公司凭借混凝土泵这一产品就创造了400多万元产值,1994年和1995年分别达到了4000多万元和1.1亿元。1996年,詹纯新升任长沙建机院院长。中联公司每年给长沙建机院上缴管理费和租金,直至公司上市。
中联公司迅速壮大,地位得到提升,形成与长沙建机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关系。
1997年,在建设部指导下,中联公司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中联公司成立了两个子公司:长沙中联混凝土机械有限公司和长沙中联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混凝土机械板块和起重机械板块。
1998年,长沙建机院将院内精锐科研力量充实至中联公司一线,只保留少数行政部门。此举立马解决了中联公司技术实力与人员不足的问题。
同年年底,当时仍兼任长沙建机院院长的中联公司董事长詹纯新,辗转拿到了当年建设部最后一个上市指标。
1999年,为了解决两个子公司的发展资金问题,长沙建机院开始搞内部集资,员工可以自由认购中联公司两家子公司的股份,也可只认购其中一家。最终,全体员工持有上述两家公司49%的股权。
解决两个子公司的发展资金问题后,为有利于中联公司上市,1999年稍后的时间,长沙建机院决定成立一个由职工入股的公司——中标公司,来持有上述两个子公司49%的股权。中标公司注册资金为5680万元,性质为私营。这笔员工集资款于1999年被投入两家公司,分别占股49%。中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为14名中层管理者,实际上他们是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数百名员工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