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与分期付款购买的区别

2007-08-16

    虽然分期付款购买在付款方式上与租赁颇有相似之处,都是分期支付的,但从法律、会计处理及其性质而言,分期付款购买与租赁是不同的。 

    第一,租赁的分期交付租金,承租人仅是为了取得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其所有权始终在出租人手里;而分期付款购买的目的,则是为取得该项物件的所有权。待买方付清全部或大部分货款时(非信贷型分期购买)或待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时(信贷型分期付款),其所有权即归付款人(买方)所有。 

    第二,在法律关系上,租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信贷方式,承租人对所租用的设备,除使用权外,不能有改变其性能、形状或甚至迁移使用地点的权利。而分期付款购买则是买方(付款人)和卖方(供货人)之间的买卖行为;一旦买方将货款偿付以后,一切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义务,均归买方。 

    第三,分期付款购买的当事人一般只涉及买卖双方;而租赁贸易的当事人,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还往往涉及第三方——供货人,出租人充任用户(承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的纽带。 

    第四,在税收方面的区别。许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政府为了鼓励投资,在税法上规定租赁贸易可以享有诸如投资减税、加速折旧、利息减税等各种优惠条件;折旧和利息还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 

    分期付款购买属于—种贸易方式·买卖双方都不能享受任何税收上的优惠待遇;与其他贸易方式一样,须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其他规定的税目。 

    第五,在会计处理方面的区别。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设备,按通行的会计制度,须按该设备购买金额百分之百记入买方的固定资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在租赁方式上,由于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归出租方,承租人对租赁物件是否需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出来,即租赁资产是否作资本化处理,各国的解释和规定不一。我国对融资性租赁,因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后多转移给承租人,故财政部规定,在会计上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

    第六,在残值方面的区别。分期付款购买不存在残值问题,而租赁即使承租人在租期内已将所租物件的全部金额摊付完毕,也还留有一定金额的残值。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未达成移交产权的协议,出租人就有权收回租赁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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