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冀华能招字2012-08-11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 舰 0311-896687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海盟 0311-87793174
采购数量:青银高速公路威县互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青银高速公路威县互通
供货时间:本项目计划 2012年10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为2个月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近5年内(2007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1条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和1条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运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河北省2011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D级企业的投标申请。在我省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按A级对待。
4、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按照附件的要求已办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的单位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8 月30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2年 8 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宾馆六楼大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市庄路57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何 舰
联系方式:0311-89668723
传真电话:0311-8966872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779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