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汀坪乡桂石村通畅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局以城交字[2012] 52号文批准建设,城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招字[2012] 159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步县汀坪乡桂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省定额投入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汀坪乡桂石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城步县汀坪乡桂石村境内,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全长
本项目招标工程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
4.2 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项目部(地址:城步县民族大道)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只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自愿购买,报名截止后不予发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城步支行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项目部
账 号:190602053902495103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9. 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项目部
地 址:城步县儒林镇民族大道
邮政编码:422500
联 系 人:
电 话:0739-7363559(办公)
传 真:0739-7363559
2012 年9月 日
附件 1 : 投标意向函格式
城步苗族自治县汀坪乡桂石村民委员会:
1 、我方意向投标标段如下:
类别 |
项目名称 |
合计标段数 |
路面 |
城步苗族自治县桂石村通畅工程 |
1 |
投 标 人: (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人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